法律纠1xbet体育纷管理制度
1xbet官方网站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、对方当事人主要资产/财产情况说明); (三) 关于纠纷事项的证据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:合同/协议、书面函件、实物、数据
电文、视听资料、鉴定结论)。 第二十六条 受指派或受委托承办纠纷处理事务的公司法务人员为承办责任人。承办责任 人根据经办责任人提供的证明事实材料对纠纷事项初步分析后,对法律事务的有关事实进行 全面调查、收集补充资料。承办责任人应将根据上述事实证据材料形成的初步分析意见及时 反馈给经办责任人,并可要求经办责任人进一步说明情况、提供证据,同时应依据法律事务 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调查。 第二十八条 承办责任人及聘用的专职律师对法律事务进行处理的同时,应就法律事务 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形成书面文件,1xbet体育如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词、法律意见书、报告等。 第三十条 承办责任人以及外聘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时,承办责任人应制作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、授权委托书、领取营业执照复印件,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诉讼活动,及 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案情,并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进展和办理情况。1xbet体育 第三十一条 承办责任人通过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申请法人授权委托,申请应注明纠纷 基本情况、涉案标的额、申请代理权限范围及授权期间;申请授予和解、调解等特别权限的, 还应当注明和解、调解的范围和理由。 第三十二条 在案件审结后,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,承办责
第三章 专职律师的聘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 按本制度第七条,属于公司重大疑难纠纷的,可以聘用专职律师代理。 第十六条 专职律师的聘用预算费用(包括风险代理或获益分成方式,下同)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的,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。专职律师的聘用预算费用在人民币 10 万元以下、1 万 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决定;其他聘用事宜,由各经营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决 定。 公司决定聘用专职律师前,公司法务人员应根据纠纷事实情况及复杂程度按本条第一款 规定的决策权限向相应的决策机关提供聘用专职律师建议,聘用建议应当包括:纠纷情况概 要、初步分析意见、外聘律师需求、预算代理费用。 第十七条 专职律师由集团公司统一选择,各经营公司现有专职律师聘用期满后,不得 再行续签或重新签订律师聘用合同。由各经营公司决定的专职律师聘用事项,应报集团法律 室审查;集团法律室审查后为经营公司选择具体的专职律师代理。 第十八条 公司聘用律师,应当以委托主体的名义与特定的某个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 同。律师聘用合同的签章审批适用合同审批的简易程序,即凭公司决定聘用律师的相关文件 (书面或电子数据形式的决议或会议纪要)可直接由公司经办部门主管高管签署并加盖公章。 第十九条 公司公章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决定聘用律师的相关文件(书面或电子数据形式 的决议或会议纪要)及聘用合同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。 第二十条 在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,集团法律室可以根据纠纷性质派遣对该类纠纷有专 长的法务人员(包括各经营公司专/兼职法律业务管理员)协助处理。 第二十一条 以集团公司名义聘请专职律师所发生的费用由集团公司统一承担;以经营 公司名义聘请专职律师所发生的费用由经营公司承担。
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纠纷按照本制度所附流程图一:“集团公司纠纷处理流程(主诉 或第三人)”及“集团公司纠纷处理流程(被诉或第三人)”办理。
第二十三条 各经营公司纠纷按照本制度所付流程图二:“各经营公司纠纷处理流程(主 诉或第三人)”及“各经营公司纠纷处理流程(被诉或第三人)”办理。
说明案情并提供全部材料,保证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。 第十二条 各单位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、协助公司法务人员 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,保管、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。 第十三条 与纠纷处理相关的业务部门(单位)负责配合、协助纠纷起因部门及公司法 务人员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,保管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。 第十四条 公司监督审查机构负责对各业务环节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。
第二章 法律纠纷的类型及解决途径 第五条 民商事纠纷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,一般因公司经营行为产生,具体可分为:合 同纠纷(含公司与劳务外包服务单位的纠纷)、交通事故(含车厢内服务事故)纠纷、股权 转让/并购纠纷、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其他纠纷。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: (一)当事人之间和解或中立第三方调解解决;民商事纠纷通过当事人之间和解或中立 第三方调解解决的,应签订书面和解或调解协议; (二)当事人之间事前明确约定了仲裁机构的,或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书面 协议的,应按约定提交仲裁;仲裁机构的选择必须是明确的、具体的、真实存在的; (三)依照纠纷性质及管辖权限,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 第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于劳资双方之间,一般因劳动报酬、劳保、福利待遇问题或劳动 关系异动产生。可采用以下途径解决: (一)劳资(包括劳务外包服务单位)双方和解或由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(或 工会)调解解决;劳动争议通过劳资双方和解或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(或工会)调 解解决的,应签订书面和解或调解协议,但劳动争议和解或内部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性;
第二十四条 属于集团公司的法律事务,相应纠纷办理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;属于各经 营公司的法律事务,相应办理费用由各经营公司承担。
第二十五条 纠纷起因部门(单位)为纠纷处理的经办责任人。经办责任人应当根据本 制度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,准备纠纷相关的证明事实材料,填报相关表单,负责跟进纠纷处 理的全部过程,配合纠纷处理工作。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: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属下各经营公司诉讼、仲裁与非诉法律纠纷管理工作,使法 律纠纷得到正确、及时处理,有效维护集团公司及属下各经营公司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、法规及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 第二条 法律纠纷系指因集团公司或其属下各经营公司经营或管理行为产生,以集团公 司或其属下经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,通过管辖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裁判或通过当事 人之间及中立第三方协商、和解、1xbet体育调解解决的纷争。公司所涉纠纷主要包括:民商事纠纷、 劳动争议。 第三条 法律纠纷依照法律业务环节归口管理,法定代表人授权和具体被委托人负责相 结合的原则,实行纠纷起因人或起因部门(单位)开展初始工作并逐级汇报的制度。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或其属下各经营公司。